【7.21暴動案】被告吳偉南出庭自辯 稱相信有人要入村拆祠堂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3/23 13:43

最後更新: 2021/03/23 18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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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吳偉南今出庭自辯。(陳國峰攝)

前年721元朗白衣人暴動事件,6名涉案被告否認暴動等6罪,今(23日)於區域法院進行第21天審訊。被告吳偉南今出庭自辯稱,721當天他從沒約其他人到英龍圍,而他當晚途徑元朗站附近的英龍圍牌坊時,看見有人群爭執,他獲告知「呢班人要入嚟拆祠堂」。被告稱相信說法,以及擔心有人破壞財產及傷害村民,遂上前勸人離開,又叫村民返回村內,想避免雙方衝突。

被告吳偉南今出庭自辯,吳供稱,案發期間為路政署的路政維修外判,負責司機及雜務工作。吳指元朗西鐵站附近有「十八鄉五和」,包括東頭村、蔡屋村、黃屋村、英龍圍及大圍村。吳稱他出生後住蔡屋村已30多年,及後搬到錦田居住,他並非原居民,但形容與村民關係融洽,與村長亦熟絡,亦會經常返回村內探望村民。

吳續稱,他與被控同罪的第5被告鄧懷琛並不熟絡,僅知道他是村民,但不知道對方居住何村。吳稱沒有相約鄧於721當天到英龍圍,當天亦從沒約其他人到英龍圍。

吳供稱,721當天早上他6時放工,回家休息後,晚上9時再到元朗鳳群街一店舖飲涼茶及吃飯,及後到附近的燉蛋店吃燉蛋,並買外賣給子女。

吳稱約於晚上11時45分開始駕車回家,並途徑元朗站附近的英龍圍牌坊,看見路上有救護車,他當時不知道所謂何事,亦不知道之前西鐵站上發生何事。吳又指,看到很多身穿不同顏色衣著的人叫囂,而他們左邊有不少村民、老人家及女人等,他擔心是村民發生交通意外,於是將車停泊在大圍村村口。

辯方播放一段現場片段,吳一邊觀看一邊供稱,他下車後看見牌坊附近有人爭執,在其前方的「Kitty姨」向他說「呢班人要入嚟拆祠堂」。吳指當時相信對方所說的話,擔心有人破壞財產及傷害村民,他遂上前勸人離開,希望人群和平散去。

吳續指依他所見,村民人數較少,有群眾壓向他,人群後排有人手持長傘。吳在片中揮手及叫「走呀」,吳供稱是想叫村民返回村內,免雙方衝突。
 

首被告王志榮。(陳國峰攝)

另外,首被告王志榮的大律師表示,王不會出庭自辯,亦不會傳召證人作供。次被告黃英傑的代表大律師王詠文則表示,黃不會出庭自辯,但會傳召1名辯方證人作供,惟王大律師提出,希望不在庭上讀出證人所屬的店舖名稱,稱被傳媒廣泛報導後「有啲擔憂」。

在法官多番要求澄清申請特別措施的原因下,王大律師解釋該證人所屬店舖在元朗,曾出現被網上欺凌的情況,故擔憂作證後店舖會被破壞或欺凌。

法官直言「你不如講白啲,係咪好出名有啲『顏色』嘅鋪頭?」王大律師澄清該店舖「好中性」,但過去曾被人標籤為「藍」。

法官則表示,不少店舖也被人標籤為某「顏色」,但仍能做生意,法官認為若證人因為有「顏色」便申請,「個網好似好大」,要求大律師給予其他原因。控方則強調公眾應有知情權。

被告黃英傑。(陳國峰攝)

王繼續解釋,擔心不僅關乎做生意,而因為上庭作為證人。但法官指申請理據不足,拒絕特別處理。王與證人休庭商討後,王稱證人最終決定拒絕出庭作證。

6名否認控罪的被告為王志榮(55歲;運輸工人)、黃英傑(49歲;電工)、鄧懷琛(61歲;商人)、吳偉南(58歲;貨車司機)、鄧英斌(61歲;退休)及蔡立基(40歲;機械技工),他們否認暴動、有意圖傷害他人及串謀有意圖傷害他人等6罪受審。聆訊下午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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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